汉学奇人马士曼 | 顾钧
2021-01-23 18:04:04 作者:顾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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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英国人从未来过中国,不仅直接依据中文翻译了《论语》,还出版了《中国言法》(Elements of Chinese Grammar,1814)——英语世界最早的汉语语法书,比中国学者马建忠的开山之作《马氏文通》(1898)早了八十多年。这个奇人就是马士曼(Joshua Marshman,1768-1837)。

1799年马士曼受英国浸信会派遣前往印度传教,此后在印度工作生活三十多年,直至去世。俗话说,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中国不是马士曼的业务范围,他为什么如此不务正业呢?除了内心的浓厚兴趣,其余都是他无法预见和掌控的外在机缘。

到加尔各答后不久,马士曼就见到了履新的英国驻印度总督韦尔斯利(Richard Wellesley)。总督对传教不感兴趣,但对传教士的语言能力,特别是学习热情相当赞赏。马士曼早年就掌握了希腊文和拉丁文,到印度后立刻投入到梵文和孟加拉文的学习中。与勤奋好学的传教士相比,英国的殖民官员显然是过于懒散了。为了让他们紧张起来,总督要求所有下属,特别是年轻官员必须接受培训,至少掌握一门印度语言,同时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为此他于1800年在加尔各答建立了威廉堡学院(College of Fort William),聘请英国本土和印度当地的专家前来执教。威廉堡学院最初教授印度的几种主要语言,后来增加了波斯语、阿拉伯语。其他东方语言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汉语是其中之一,但苦于找不到教师。

1792年英国派出第一个访华的马戛尔尼(George Macartney)使团,万事俱备,但为了寻找合适的翻译却大伤脑筋,最后不得不到意大利那不勒斯的“圣家书院”(The Chinese College in Naples)物色人选(该院培训中国神父)。汉语人才的匮乏引起英国朝野的高度重视,印度是中国的邻邦,韦尔斯利显然意识到了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后接任总督的艾略特(Gilbert Elliot)更是不遗余力,甚至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自掏腰包支付汉语教师的薪水。

这位教师就是拉萨尔(Johannes Lassar),出生于一个亚美尼亚的商人家庭,从小在澳门长大,学习了一些汉语。1804年他为了寻求商业机会来到加尔各答,并结识了威廉堡学院副院长布坎南(Claudius Buchanan),后者得知拉萨尔懂汉语,如获至宝,力邀他加入教学团队。1805年马士曼正式拜拉萨尔为师,开始了痛苦的汉语学习,他后来回忆说:“拉萨尔的到来极大地满足了我一直以来对于汉语的梦想。但我们还是必须克服困难:他没有关于汉语的字典或词汇表,无论是英文的还是拉丁文的都没有。拉萨尔的英语并不比汉语更高明,于是我只好通过书本来学习汉语,其中没有一个字的外语注释或翻译,这样的学习实在痛苦,有时几乎动摇了我的决心。但就是用这样的方法,我最终将孔子的著作(The Works of Confucius)翻译出版。这一工作完成三个月后,我才第一次见到了一本拉汉字典。”(《中国言法·前言》)这本拉汉字典是一位路过加尔各答的朋友送给马士曼的,一下子解决了许多拉萨尔说不清道不明的地方。

上面引文提到的“孔子的著作”是19世纪最早的英译《论语》,马士曼将此书献给了汉语教学的坚强后盾艾略特总督。在译本前言中,马士曼表示,努力学习汉语的动机固然是自己的兴趣,以及期望有朝一日为英国服务,但更重要的是,“法国已经在汉学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远远领先于英国”。不说别的,那本给他极大帮助的拉汉字典就是法国人编的。就在《论语》译本出版的1809年,英国组织了第五次反法同盟,对付不可一世的拿破仑。马士曼显然是在汉学领域响应国家的政策,发起了对法国的挑战。

马士曼的《论语》翻译只做了一半(前十篇),虽有开创之功,但质量平平。与此相比,出版于1814年的《中国言法》更能代表他的汉学水平。为了阐明汉语语法,马士曼从中国各类著作中精选了近五百个例子,分为名词、形容词、代词、动词、小品词(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叹词)、句法、标点、方言八个部分。他所运用的自然是西方的语言学概念,比如用性、数、格来讨论汉语的名词,格又细分为主格、宾格、属格、与格、呼格、离格、位置格。在说明汉语的属格时马士曼指出,常见的情况是使用“之”,但“之”也有省略的时候,例如《孟子》中的“人之患在好为人[之]师”。在句法方面,马士曼列出了55种常见的情形,如第26种是关于施动者的省略现象,他从《论语》中举了两个例子:“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和“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前者省略了“你”,后者则省略了“我”。在动宾的用法上,马士曼敏锐地发现,“善于写作的人常常将宾语提前,同时将一个关系词置于动词之后”,例如《论语》中的“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不知其仁也”。因为汉语没有词形变化,“关键在于词语的位置”,这是马士曼对汉语语法的一个最根本的认识。

不难发现,《中国言法》中的例子都是书面语,这和一年后出版的马礼逊(Robert Morrison)《通用汉言之法》(A Grammar of the Chinese Language,1815)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者解说汉语语法更为简便实用,且多用口语例证,例如“他明天将来”就妥妥地表明汉语的时间状语一般应放在动词之前。书面语,特别是来自经典著作的书面语具有稳定性和权威性,自然是不容否认的,但这只是硬币的一面,另一面我们必须看到,马士曼从未涉足中国,对于汉语口语不具备马礼逊那样的实际经验,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能仅凭借阅读对汉语做出比较精深的研究,不能不令人肃然起敬。

马礼逊是英国最早的来华传教士,1807年到达广州,从此以后广州(以及附近的澳门)逐渐取代加尔各答成为英国人学习汉语、从事汉学研究的新据点。



  作者:顾 钧

  编辑:谢 娟

责任编辑:舒 明

  来源:文汇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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