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非机动车越线等红灯……罚!
2019-05-25 19:56:19 作者:张晓鸣 张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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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普陀交警在金沙江路中山北路西约20米处,对当事人孙某实施的“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违法行为,处50元罚款。

5月25日,宝山交警在陆翔路潘广路路口拦下一辆超越停车线等红灯的非机动车,并对当事人朱某某处以30元罚款。民警告诉当事人,这是比较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既影响正常右转的机动车,也会对非机动车自身安全产生隐患,尤其车辆在右转时视线存在盲区,无法及时观察到一些超越停车线的非机动车,极易导致事故。民警还告知当事人,目前上海一些路口正在试点“电子警察”抓拍非机动车越线停车,一定要注意守法骑行、安全骑行。

5月25日,闵行交警在三鲁公路昌林路路口拦下一辆违法载人的电动自行车,对当事人王某某处以30元罚款。民警解释说,法律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违法载人会使电动车整体重量增大,操控不灵活、制动难,危险性也会增大。

为进一步强化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执法力度,5月24日、5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组织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攻坚整治第十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按照“全警联动”的整治模式,各分局组织交警、派出所民警、机关民警全警参与,共紧盯全市各复杂路口、主要路口等交通违法常见、多发的路口,着力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无牌无证、加装车篷电动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人力三轮车,低速电动、燃油车上路行驶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禁令等乱骑行行为;行人“闯红灯”、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等乱穿马路行为;遇停止信号,路口非机动车超越停车线停靠、行人未在人行道等候通行等行为。

5月25日是上海“无违法、无事故”交通安全宣传日,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乱骑行、乱穿马路行为,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作者:张晓鸣 张夕
编辑:朱伟
责任编辑:钱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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