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熟人社会到法治社会,“老娘舅”讲情更讲法 | |
2019-07-15 06:33:57 |
顾仁良在调解纠纷时,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赵立荣摄
人物小传
顾仁良,1954年1月出生,长期担任村居党支部书记,退休后在金山区亭林镇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他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处理纠纷,做到有理、有据、有情。最近三年多来,他成功调处172件矛盾纠纷,总金额达1400多万元。曾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上海市十大平安英雄等荣誉。
顾仁良是那种穿着短袖白衬衫的郊区老爷子。衬衫袖口太阔了,他的胳膊黝黑,更显得布料多余了。老顾年纪大了,瘦得厉害,额头抬头纹有五六层。他是金山区亭林镇本乡本土人。近年来,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持续得到重视。老顾当选上海市十大平安英雄那年,十个人里有三位是调解员。老顾的调解工作,也反映出上海乡村法治环境的深刻变化。
擅长在“情”字上下功夫
顾仁良调解员生涯的开端是一段典型的“乡村人情故事”。
当时,他从亭林镇新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的岗位退下来,准备到某民营企业再谋一份差事。意外的是,他接到了镇司法所所长的电话,请他到办公室谈一谈——所长希望老顾担任人民调解员。“我在居委会干了那么多年,也接触过调解工作,知道调解工作是很烦的。我就跟所长讲,只能先试一试。”老顾说。
他说“试一试”,其实是客气话。自此,他就留在了司法所。
老顾是居委会工作出身,有着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擅长在“情”字上下功夫——一句话能让人发笑,一句话也能让人哭。有一回,亭林镇亭星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公房内一间出租屋发生火灾,殃及邻居住房和楼道公共空间。一位兼职的拾荒者到物业公司告状,表示自己收集的废金属等物资存放在楼道里,要求物业公司对过火损失给予赔偿。在物业公司看来,拾荒者提出的诉求显然过高,而且缺乏有力的依据。然而,在接下去的一个月里,拾荒者每天到物业公司办公室“报到”,给公司正常工作造成了压力。
物业公司请顾仁良介入调解。老顾找到拾荒老汉的儿子,了解到他是从外省来沪务工,便找机会和他聊天。时间长了,当事人把老顾当成一位很好的倾听者,能够倾诉异乡打拼的诸多不易之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你们知道吗?老顾和他聊天,有一次竟然说得当事人眼泪都掉下来了。”看在这个情面上,当事人听从了老顾的劝说,赔偿问题得以理性协商解决。
老顾熟悉基层群众的需求,重视社情民意。他回忆起另一桩案子:“有一年过年,除夕是17日,就在14日的时候,一群工人来到司法所反映欠薪的问题。我和工程方谈这个事,对方说年后会处理好的。我说那可不行,绝对不行。眼下就要过年了,工人拿不到工钱,不肯回家。哪怕再拖一天,工人可能都来不及买火车票了。我还记得,那天定下来以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陪着工程方老板发工钱,一直到深夜11点才发完。好在,工人基本上拿到了七成以上的工钱,可以较为安心地回家过年了。”
乡村调解工作的新变化
老顾说,这些年来乡村调解工作有了新的变化:过去调解的内容多是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属于熟人社会问题;随着郊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企业纷纷进驻,由此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工伤事故在调解事项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面对这些纠纷,光讲情面是不够的,还要明责任、讲法理。人民调解员需要熟知法条,把法律咨询工作做到位。
老顾虽然年纪大了,但是并没有停滞不前。他怀着极大的热情学习法律、法条、政策,以熟悉法律工作的同事为师,闲暇时间会在咨询窗口观察同事如何进行法律咨询,从中“偷师”。
一次,卫某反映,他的房屋因村级河道疏浚工程引起房屋墙体开裂、倾斜,要求村委会和工程施工方给予赔偿。顾仁良仔细查看现场并要求调解双方授权对房屋损害情况进行第三方鉴定,明确责任归属;另一方面,他耐心安抚卫某的情绪。老顾不厌其烦地多次调解,向双方解读鉴定结果,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最终,在他的持续努力下,矛盾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另一个案件中,张某受舅兄雇用,在一家公司工作,不慎被倾倒的起重机压成植物人。而该公司与张某舅兄属于承包关系。老顾联系镇安全办,咨询区安监局相关专家,明确责任,得知公司与张某舅兄都有责任,各赔一半;另一方面,针对理赔费开展调解。因数额大、争议多,前后调解了数轮,通过合理的调处,终于达成200余万元的大额理赔协议。
作者:沈竹士
编辑: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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