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新措施公布
2019-07-21 06: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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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中国扩大对外开放又迈出坚实一步。11条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20日对外公布,优化金融领域外资营商环境,丰富市场供给,增强市场活力,提升竞争能力,促进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

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

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这些开放措施条条重磅,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分别做了详细解读。

满足国际投资者多样化需求

推动信用评级对外开放,支持外资评级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所有种类债券评级业务,是中国金融市场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

信用评级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此次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有利于满足国际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也有利于促进中国评级行业评级质量改善。

事实上,我国债券市场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境外发行人数量日益增多,境外投资人投资显著增长,外资中介机构队伍持续壮大。目前,已有6家外资银行取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和承销业务资格。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通过市场评价取得A类主承销业务资格,业务范围从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扩展至债务融资工具全部品种。同时,考虑到外资银行境内外母子公司业务联动的特点,将进一步在规则层面加大对外资银行境外母公司的考察力度。该举措正在履行相关程序,近期将对市场发布。

有利于激发市场竞争活力

记者注意到,此次资产管理领域推出的含金量颇高的数条扩大对外开放措施,有利于进一步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激发市场竞争活力。

其中,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银保监会方面表示,我国资管市场规模和发展潜力巨大,现有资管机构难以完全满足快速增长的多元化市场需求。允许合资成立外资控股理财公司,有利于引进国际先进的资管实践和专业经验,促进资管业及资本市场稳健发展,有利于发挥中外资资产管理机构各自优势,进一步丰富市场主体和业务产品,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服务需求。同时,现有中资银行和保险公司资管子公司可与其参股的外方理财公司形成互补,适度错位发展。

开放前期可采取试点方式,优先支持国外市场公认的成熟稳健财富管理机构进入,既可全部募集人民币资金,也可募集部分外币长期资金。在试点过程中,银保监会将更加注重监管的专业性、审慎性、稳定性,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引导机构合规稳健发展,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适时研究扩大试点范围。

与此同时,保险业也有不少开放亮点,包括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等。

扩大开放鼓励良性竞争

2018年中国宣布将合资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的外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目前,外资股比放宽至51%的政策已落实落地,证监会于2018年发布实施《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已先后核准设立四家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不少外资机构对加大对华投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建设发展表达了积极意愿,开放政策效果和各方反应良好,为加快推进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对外开放创造了有利条件。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提前于2020年内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可以通过扩大行业开放,鼓励良性竞争,持续增强实力,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和营商环境,促进行业服务水平实现跃升。

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快完善配套安排,扎实做好开放措施的落实落地,提升开放环境下的监管能力,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开放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作者: 唐玮婕

编辑: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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