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起,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 “跨省通办”
2021-10-20 10:29:53 作者: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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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上午,市民黄女士和刘先生在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江苏路派出所分别为自己的孩子领取到了刚刚办理好的身份证,这也是上海首批“跨省通办”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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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制证中心主任过哲民介绍说,为进一步推动公安户籍领域政务改革成果惠及于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公安机关全面总结经验、拓宽合作事项,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统一部署指导下,前期组织部分市民和民警代表从受理、审核、签发、制证等环节,开展了全流程办证业务数据实测,并成功制作了实体居民身份证。在此基础上,决定自10月20日起,正式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这将为长三角区域内户籍居民在异地工作、学习、生活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此次试点计划于12月底完成,为全国范围内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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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一家来自安徽芜湖,在上海定居,因为考试、旅游等需要,想为2岁的女儿申领一张身份证。按照原先的政策,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安徽办理。新政推出后,在上海就能办理,大大节省了时间和成本,他表示这项便民举措的推出,大大方便了像他孩子这样首次申领身份证的苏浙皖户籍人口居民。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江苏路派出所民警刘磊说,前来办证的居民,由申请人本人交验或由监护人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即可免费办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速递的方式送达或15个工作日到受理点自主领证。

据了解,2021年以来,为持续深化公安人口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公安机关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继推动长三角区域开具户籍类证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等多项业务实现一站式“跨省通办”,长三角区域已累计办理近30万笔“跨省通办”业务,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问答

一、哪些群众可申请?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沪苏浙皖户籍人口。

二、哪些地方可受理?

以下各市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窗口均可受理:

上海市全市;

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盐城市;

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黄山市、宿州市。

三、哪些材料需携带?

(一)年满16周岁:申请人本人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监护人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四、哪些方式可领取?

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或通过邮递方式领取居民身份证。

(一)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自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本人携带领证回执到受理点,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代为领取的,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在办理时向受理点当面提交《居民身份证领证委托书》,代领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居民身份证领证委托书》,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二)选择邮递方式领取证件:选择邮递寄发的证件于7个工作日可以领取。

五、是否需缴纳费用?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为免费办理。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可结合各自实际,按需错峰前往各受理点办理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避免长时间排队等候。

(二)申请人可提前至社会化或公安拍照点采集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至社会化拍照点采集人像信息的,可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作者:周辰

图片:周辰

编辑:刘力源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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