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大案:他冒充周总理签字,骗取中国人民银行20万元现金
2019-12-05 17:59:35 作者:灰兰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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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王倬

1960年3月18日黄昏时分,一个身穿灰色呢大衣,瘦高个儿,瘦长脸,肤色黄黑的中年男子出现在北京西交民巷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行长办公室。

“我是国务院的,来给行长送急件。”说着,来人便递给行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一个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字样的大信封,然后打开一个紫色封皮的发文本,“请签收。”

行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一看此人来头不小,不敢怠慢,便在来人指定的位置签了名字。来人例行公事般地说了声“好”,收起了文本,迈着从容的八字步走出了行长办公室。

见信封上写着“速送”(限下午五时四十分前送到)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亲启”等字样,行长办公室那位工作人员便毫不迟疑地将此急件送到当班秘书手中。

行长秘书拆开信封后,见是周恩来总理批示的一份报告,内容如下:

总理:主席办公室来电话告称,今晚九时西藏活佛举行讲经会,有中外记者参加,拍纪录影片。主席嘱拨些款子做修缮寺庙用,这样可以表明我们对少数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据以上情况,拟拨给15—20万元,可否,请批示。

一九六年三月十八日

报告下面空白处,右边有毛笔竖写的“周恩来”签名和“三月十八日”字样,其左边空白处,有“周恩来”批文:“请人民银行立即拨给现款二十万元。”在签名右边还有一小段批文:“为避免资本主义国家记者造谣,要市场流通旧票,拾元票每捆要包装好看一点。七时必送到民族饭店赵全一收(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

行长女秘书,望着熟悉而又潇洒的签名,虽然对这一违反常规的做法产生怀疑,但当她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手表时,心头不由一紧,已经快到下班时间了。时间紧迫,不容多想,于是她急忙拿起电话:“喂,北京分行吗?半小时以内你们准备好二十万元现金。”接着,她又遵照“周总理的批示”,讲了几点整理钞票的要求:“对,有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你们先准备,马上由计划研究局王副局长正式下达送款通知。”

3月中旬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几位行长都带上局长分头到外地或开会或搞调研去了,在京主持日常工作的是计划研究局王副局长。

挂断电话,女秘书急忙敲开了王副局长办公室的门。她将信函和“总理的批示”递给了王副局长,并告诉王副局长,她已通知北京分行准备款子了。王副局长认真看过后,疑惑地问道:“二十万元,不是个小数目,为什么不通过财政部?”

未及女秘书答话,桌上的电话铃急骤地响了起来,王副局长拿起听筒一听,是“总理办公室”的催促电话:“噢,我是总行计划研究局,是……二十万元我们正在准备!七点以前保证送到,请转告总理放心。”电话挂断,王副局长没有放下听筒,他一边拨号一边说:“总理办公室又来电话催了,我这就通知发行局,让他们火速派人去北京分行取款,直接送到民族饭店,交给已在大堂等候的‘赵全一’。”

1960年3月18日下午7时许,北京城华灯齐放。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行局朱科长等三人,将轿车停在民族饭店大门前停车场,赶紧从车上抬下两麻袋钞票,走向民族饭店前厅转门。

农历早春二月的晚上,北京天气还很寒冷,可抬着麻袋的朱科长等三人的额头上却都渗出汗。二十万元,在现在只需一个手提袋子,而那时却装了整整两麻袋。须知,那时市场上流通的人民币分为分、角、元三种,分币分为一分、二分、五分,角币分为一角、二角、五角,元币分为一元、二元、三元、五元,最大面额为十元。按照总理的“批示要求”,必须是市场上流通的旧币。而那时,市场上普遍使用的是元、角、分,国营粮店供应的大米一毛一二分一斤,一斤猪肉才六七毛,一尺上好的棉布也就在一元左右。平常市面上用到十元一张的票子很少,所以二十万元的钞票实实在在地塞满两麻袋就不足为奇了。

朱科长让两个同事在门口看着麻袋,自己径直走向服务台询问“西藏工委赵全一同志”。这时从旁边的大沙发上立起一个人,着藏青色华达呢中山装,黑色呢子裤,头戴军式黑呢帽子,大模大样地走近服务台答道:“我就是西藏工委的赵全一,你们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吧?款子带来了吗?”

朱科长看了一眼面前的这个自称是“赵全一”的人,如释重负地问道:“我们没有误事吧?”

赵全一笑着摇摇头,一指墙上的挂钟:“很准时嘛!”

赵全一拿出了一张盖有“总理办公室介绍信专用”图章的介绍信,上面写着:“兹介绍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赵全一同志前去你行领取拨款二十万元整。”

朱科长看过信函,又让接款人“赵全一”打个收条。

“赵全一”按照朱科长的要求,从自己带的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纸,写了一张收到二十万元现款的收条,连同介绍信一并交给了送款负责人朱科长。

朱科长等三人拿了介绍信和收条,离开了民族饭店。当他们迈出饭店大门时,不约而同地长长舒了一口气,“哦,总算完成任务了!”

几天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行长回京后,听了王副局长汇报拨款之事,认为应向总理办公室请示该笔款项如何入账。

3月24日,总行经向总理办公室请示得知,总理从未批示过这笔款,并要他们将原件送去查看。待原件被送到总理办公室,方知这是一起巨款诈骗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随即向公安部报了案。

骗子竟胆敢伪造总理签批的公函,一次性地从国库里骗去二十万元人民币!周恩来总理听了报告极为震怒,亲自打电话给公安部部长谢富治,责令公安部限期破案。

3月24日下午,公安部副部长杨奇清正在一个会议上讲话。忽然,他的讲话被一个紧急电话给打断了。给他打紧急电话的是公安部部长谢富治。谢在电话里告诉他,一个化名叫“赵全一”的骗子,伪造周总理批示,骗取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二十万元现金。总理亲自打来电话,责令我们立即组织力量,迅速破案!要他立即回部里参加研究。

对这么一起惊天大案,公安部高度重视,部领导亲自挂帅,火速会同北京市公安局领导分析案情,部署侦查。随即,一场以侦破这起大案为中心的群众性的破案运动便在京城内迅速掀起。

公安部决定发动一场破案的“人民战争”。一方面通过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发动群众,另一方面则请求军队帮助。军队选抽一大批年轻的连排级干部交给破案总指挥部,由北京市公安局将这些军官撒向基层,没日没夜地开展走访、摸排工作。

3月24日晚,公安部治安行政局技术处文检组组长刘文(离休前任公安部刑侦局局长)正在家休息,接到公安部经济保卫局局长李钊的通知,要他速到李钊办公室。

李钊见到刘文,说现在有一个紧急案件,人民银行被骗了二十万元。接着,李钊向刘文简要地介绍了案情,并当即将此案中的骗据交给刘文。这些骗据是:一、装报告的国务院信封;二、 “总理批示”的报告;三、赵全一的介绍信;四、赵全一的收款条。

刘文赶紧将这些骗据拿回文检组,召集手下几位文检人员连夜进行检验。最终,文检人员从笔迹特征认定骗据上面的字都是出自一个人之手,而且犯罪分子文化水平高,且熟悉公文格式和用语,周恩来的签名是模仿而成。

技术组全体同志齐心协力,昼夜奋战,对罪犯使用的证据进行细致检验和深入调查,确认案犯使用的国务院信封有擦拭和二次封口的痕迹,是曾使用过的旧信封;“总理办公室介绍信专用”印文是用钢板、蜡纸再加红印油印成的,而介绍信上的“总理办公室”的戳记,是用水彩笔描绘的。

为了确定犯罪分子使用的那个国务院的旧信封是出自哪个单位,技术人员将国务院信封样本与物证信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印刷字,进行同版鉴别和纸张纤维成分分析,确认作案人使用的是1959年6月印刷的浅棕色牛皮纸信封,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一般都可以通过文件往来得到。为查明信封上被擦刮的字迹原文,公安部文检人员张申和北京市公安局技术科照相室同志反复进行红外线、紫外线摄影,虽也检查到一些被擦刮的字迹痕迹,但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当时,有的同志还提出使用原子放射同位素查验,看看能否有结果。为此,通过部经济保卫局与科学院的保密单位原子能研究所联系,批准刘文到该所寻求帮助,但仍未发现对破案有价值的线索,通过信封寻找破案线索明显行不通。

为确定伪造“报告”“介绍信”和“收条”所使用的墨水种类、牌子和来源,办案人向各个文具店广泛搜集样品,逐一进行分析鉴别,但由于同类物品使用面很广,也未能从中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办案人员只得着手从印刷特征鉴别公文稿纸的来源。发现犯罪分子伪造“报告”使用的是八开纸、中间印有折缝花纹、左右两边各印有15个横格的公文稿纸。这种公文稿纸当时使用很普遍,但由于这种稿纸都是各单位自行加工定做的,其使用纸质、印刷特征各有不同。技术组将骗据稿纸的印刷特征印发各单位,清查库存、查档案。

侦查人员连续数天夜以继日地战斗,经过调查、取样鉴别,最终发现犯罪分子使用的稿纸是出自国家外贸部。这样,破案的范围和线索便迅速缩小到外贸部。

4月2日上午,公安部将此查证结果正式通知外贸部。外贸部紧急动员,查档案,查3月18日下午人员的行踪。

4月2日下午,公安部经保局直属机关保卫处处长杜定华、副处长徐志义和刘文带领的八名文检技术人员进入外贸部。外贸部保卫处长张敏领着公安部办案人员去见外贸部常务副部长,这位常务副部长明确表示:“从我查起,我以下的所有人的档案都可以查”,并指示外贸部保卫处全力配合。

外贸部保卫处将部内工作人员档案按单位摆放到一个会议室,由公安部文检人员逐人查对笔迹。

4月3日早晨,公安部文检组技术员贾大光先到外贸部。外贸部保卫处处长张敏将出口局科员王倬的档案交给他,并告诉贾大光这个人的档案材料中有“赵全一”的名字。贾看后马上打电话告诉刘文:从一个人的档案中发现了“赵全一”。刘文告诉贾不要声张,他马上就到。

刘文随即带部里的文检人员赶赴外贸部。他们首先看王倬的档案。此人36岁,辽宁省辽阳人,大学毕业,参加过三青团、青帮,曾在国民党北平市党部特刑庭会计室做过收发。1949年北平解放后,混入华北革命大学,学习结束后被分配到陕南军区卫生所工作。1950年,抗美援朝运动开始后,为逃避赴朝作战,与同事王国昌开小差,伪造路条,将王国昌化名为“赵全一”。档案里的这份材料,是处分王倬时附上的。

案发后,经进一步调查,几年前那个叫王国昌的人来北京找过王倬。为让王国昌在北京多住几日,王倬上派出所给他这个铁哥儿们报了临时户口,使用的也是“赵全一”。

几个文检人员看了材料后,认为王倬的字迹与骗据的字迹相同,加之在档案中记载的这些情况,大家都很振奋,认为这下八九不离十了。此时,刘文担心走漏风声,经与带队的徐志义副处长商量,文检人员全部撤回公安部,在部里进一步研究王倬的档案。

正在刘文他们要离开外贸部时,外贸部保卫处干部带来和王倬一个办公室的董林来反映情况。董林一开口就肯定无疑地把王倬和“赵全一”连在一起了。

“为什么呢?”办公人员问道。

董林答道:“第一条,发案那天下午,王倬请假没上班,说是带他母亲去积水潭医院看病去了。经查证,他和他母亲没有去积水潭医院。第二条,前几天,办公室几个同志在闲聊,说起最近发生的这场大骗案,提到犯罪分子的特征是眼睛很小时,我随口说老王,你眼睛可不算大呀。本来这只是句开玩笑的话,哪知,王倬勃然变色,暴跳如雷,冲我发火道:‘你诬陷好人!’他发这样大的脾气,是从来没有过的。为什么?这叫做贼心虚!第三条,最近机关为配合排查,叫每个人写几个毛笔字、钢笔字。王倬掩掩藏藏,不敢当大家的面写,费了好大的心思才交出了一份写得歪歪扭扭的字。一个同事对他说:‘老王,你平时写的字那么漂亮,今天怎么了?’他支支吾吾地说:‘右手臂骑车跌跟头扭了,不好握笔。’这是明显怕暴露他平时的笔迹。”

董林的这些反映,引起办案人员极大的注意,终于使侦破工作大大前进了一步,对锁定王倬起了很大的作用。

为了防止意外和惊动可能存在的同案犯,徐志义副处长立即布置对王倬进行秘密监视。

回到部里,刘文和文检人员再次对王倬档案中的字迹进行认真比对,一致认定,所有骗据上的字迹均出自王倬之手。

于是,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文检专家便正式向公安部领导出具了认定王倬作案的笔迹检验鉴定书。

1952年9月,王倬被安排到外贸部出口局工作。案发时住北京李广桥南街三号。

1960年,那是三年自然灾害的第一年,国家经济极端困难,物资匮乏,生活日用品都是按照低标准计划供应,一切凭票购买,到自由市场上购买鸡鱼肉蛋,一只老母鸡要50元。

出自剥削阶级家庭、满脑子全是资产阶级享乐思想的月薪只有几十元的小科员王倬,极不情愿和全国人民一道过着勒紧裤腰带的清苦生活,为追求物质享受,他一心想捞钱发大财。可他既不经商又不管经济,这钱怎么能捞到手?1960年2月,王倬无意中看到处长拿着一张普通纸写的字条,上边是某首长给某副部长写的几个字,让办一件事。就这么张字条,也没盖公章、私章,那件事就办成了。王倬颇受启示,灵机一动:若以总理名义骗银行,准能畅通无阻。

于是,王倬就开始用毛笔照周恩来总理的笔迹进行练习。又从过去的报刊上搜找周恩来的题词,模仿“周恩来”三个字的写法。经过一个多月的苦练,本来就具有一定书法功底的王倬,竟然将周恩来的字迹练得几乎能以假乱真了。他便又开始练习刻公章。公章上的字练像了,就从北海后门百货商店买来刻刀、毛笔,从王府井商场买来蜡纸、刻笔、印泥,又从街道借来钢板。信封则是从部里找的,王倬所在的部门,不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来函的旧信封。他挑选了一个能用橡皮、小刀片轻轻地擦、刮就能将信封上写的字迹除掉的那个信封。经过一番精心加工,凭肉眼竟看不出那个旧信封上有擦、刮的痕迹,王倬心头禁不住一阵狂喜。公文纸则更好办,外贸部有的是,随用随拿。

3月17日晚上,王倬着手正式制作公函和介绍信。他先用钢笔在公文纸上写了要求拨款的请示,然后模仿周总理的口吻和笔迹,用毛笔在边白上写下“周总理的批示”。信封上写了“速办、限时”等字样,这是交涉提款时用的。提款时还得用介绍信,介绍信是用钢笔在一张白纸上写的。“总理办公室介绍专用”印章,按王倬事先见到过的样式,制成长方形的,先在蜡纸上刻好,然后再在蜡纸上涂上红印油印上去。

王倬伪造公函时打着主席的旗号,是表明有最高权威的来头。

那时,北京城有两个“主席”,一个是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只不过当时中央和国家机关的领导人,一般称毛泽东为“主席”,而称刘少奇则叫“少奇同志”。但这主席,不管是指毛泽东还是刘少奇,谁敢怀疑?他写拨款是为了修缮寺庙,并且要求在当晚九点钟西藏活佛讲经会上出示,这符合当时媒体报道过的这类消息,也符合当时的政策。

王倬自认为行动方案是十分周密的,却忽视了致他于死命的“赵全一”这个化名。由于伪造公函时他极度紧张,所以头脑内不由自主地冒出了他曾给他的那个铁哥儿们王国昌起的这个化名。正是“赵全一”这个化名,后来成为破案的突破口。

3月18日下午三点半,王倬向处长请假,说要陪老母亲看病。4点,他骑车离开单位,到家里拿了一个手提包,就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而去。

大约在下午5点30分,王倬走进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东大门,斗胆闯进行长办公室,竟然未受任何阻挡和质疑,一帆风顺地将“公函”送达。

出了总行大门,王倬骑着自行车回家换装,然后骑车赶到民族饭店。心想,要真的来了送款的,就发了一笔大财!照现在这几十元的月薪,就是200年也聚不到二十万元!二十万元下辈子也花不完!要是来了警察,那就等着掉脑袋吧!

一切都按照王倬的设想进行。下午7时许,他喜出望外地看到来了三个送款的人。送款人走后,王倬把两个大麻袋拖到西便门旁,好家伙,死沉沉的。他坐在麻袋上,想着怎样把钱运走。他原本决定到大街上找三轮车,可他突然意识到,不能要三轮车!要三轮车,不就等于把自己的老窝给暴露了吗?得自己把麻袋拉回家。想到这里,他便到前面不远的存车处推来自行车。看着两大麻袋的钱,王倬心里禁不住一阵狂喜。他不慌不忙地用带来的棉带子把两个麻袋口对口扎紧,架到车座上。待一切收拾妥当后,他使劲地呼吸了几口气就上路了。

这时,已过了下班的人流高峰期,王倬推车走过了西单北大街,到西四往东拐,路过国务院宗教事务局门口,然后直奔后海李广桥南街的家,在路上足足用了1小时40分钟。

王倬气喘吁吁地到家后,先放好自行车,然后到老母亲房里喝水。他老娘见他满脸是汗,取下帽子满头在冒热气,也不跟她打招呼,只是,大口大口地喝着水,便心疼地说:“你咋折腾成这样子的?”

王倬只顾喝水也不吱声。

王倬的妻子呢?有人说出远门了,有人说在外地工作,也有人说他妻子嫌他历史上有污点早跟他离婚了。总之,在王倬作案时,家里只有他老母亲跟一个不足十岁的孩子。而他的妻子直到他被执行死刑时也未出场。

等到夜里十点半,王倬估摸老母亲和孩子都睡着了,就悄悄地把两个大麻袋搬到北房西屋,把大面额票子装进自己那个黑皮箱子里,还剩下二十来捆,王倬就搁在铺上,用被单盖上,聚精会神地坐在那儿,思考着如何万无一失地存放。这时,老母亲进北房西屋问王倬:“深更半夜的你在鼓捣什么呢?”王倬激动地说:“妈,我给您向银行借了点钱!”老母亲问王倬借了几十块?王倬说太少了。她说:“那借几百啊?”王倬还说少。她说:“那还能借几千啊?”王倬兴奋地说:“几千?不止几千!”老母亲一听就急了:“你这是穷疯啦?快送回去!”王倬说:“送回去,那不是找死吗?”他老母亲一听这话就知道这些钱来路不正,无论是骗是偷是抢,不死也得把牢底坐穿,一时吓得六神无主,竟呜咽地哭起来。王倬见他母亲被吓成这样子,赶紧拿了一叠十元大钞塞到母亲手里安慰道:“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您甭管这钱是怎么来的,反正您用不着再跟着我受穷了,该过几天舒心日子了!”

他好容易才把老母亲哄走。但最终,那一叠大钞,他老母亲没敢花一分钱。

可王倬万万没想到,北京市马上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大排查”“大揭发”“大检举”的群众运动,所在单位也传达了北京市公安局的通报,动员大家提供线索,而且风声也越来越紧。在强大的声势下,王倬恐惧万分,提心吊胆的,仿佛所有人都在盯着自己,吓得他魂不附体,惶惶不可终日,无论是在班还是在家都是胆战心惊的。

3月25日晚上,王倬下班一进家门,老母亲就说:“今天有人来查卫生了,到处乱瞅。”他心里一惊,忙问:“查卫生的人,您过去见过吗?”老母亲说:“居委会的那个人见过,别的那两个没见过。”王倬叫道:“坏了,准是公安局扮的!”

为了保险,王倬先把黑铁皮箱子里的钱取出来藏到西小屋,又拿出一部分藏到自己房间里。可想来想去,这么多钱,怎么藏?既然藏不住,那就烧吧,就扔到炉子里烧。

27日、28日,王倬连着两个晚上在蜂窝煤炉子上烧钞票。蜂窝煤炉子总共才这么大,一晚上能烧多少张?连烧两个晚上也就烧四千多元。为了消除味道,以防邻居嗅到,他又买了两瓶消毒水。

29日、30日,王倬觉得这么烧太慢,就在西屋地上刨了个深坑,把钱都埋在坑里。填好土,再把蜂窝煤摞在上面。

4月4日凌晨2时,北京市公安局将王倬从被窝里拖出来押上警车,然后刑侦人员便依法搜查其住宅,可搜遍了所有地方皆未搜到赃物。天亮后,侦查人员借来铁锨、镐头等工具,将院子里能挖的地方都挖遍了,仍然没有找到赃款。负责行动的刘汉臣处长,仔细观察西屋南侧摞着的半人高的蜂窝煤。蜂窝煤最上一层虽有一些厚厚的灰土,但上下仔细一瞧就会发现有新码的痕迹。侦查人员搬开最后一层蜂窝煤时,发现是一层新鲜的黄土。挖了几锨,黄土下面暴露了苫布,揭开苫布,里面包裹着一捆捆人民币。经清点,为191409元,所差八千多元都被王倬用蜂窝煤炉子烧掉了。他倒在街道垃圾桶的纸灰被外围监视的民警提取,北京市公安局技术科将这些纸灰通过红外线照相检验,证实是人民币纸灰。

王倬被捕归案后,由北京市公安局著名预审员汲潮提审,没有一会儿工夫,就交代了作案全过程。

这是新中国成立11年以来发生的伪造总理签批的惊天骗案,从立案到破案捕人整整十天。破案后,公安部部长谢富治亲自设宴,请专案组全体同志吃饭,以表示庆贺和奖励。

王倬骗取了二十万元现款后,虽也激动、兴奋了一阵,但他连一天舒心日子都没过上,一分钱也没敢花,自己还得起早贪黑地焚烧钱币,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1960年7月28日,王倬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摘自《炎黄春秋》2017年第二期


作者:灰兰纪
编辑:蒋楚婷
责任编辑:张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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