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威胁停派法官,香港司法机构回应 | |
2020-07-19 08:04:10 |
针对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威胁停派英国法官一事,香港特区政府司法机构发言人7月18日回应,目前特区终审法院仅剩一名现任英国法官,并强调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和法治乃是香港社会的基石,受到《基本法》保障。
香港国安法生效后,英国政客不断说三道四、指手画脚,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干涉中国内政。当地时间7月17日,英国最高法院院长罗伯特·里德(Robert Reed)“威胁”称,如果香港国安法影响到香港法院的“独立性”,英国将停止向香港派遣英国法官。
▲路透社报道截图
对于香港国安法不影响特区独立司法及终审权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中国驻英大使馆早已做出明确解释。而实际上里德正是特区终审法院中唯一一位英国现任法官。
▲罗伯特·里德
对于里德的声明,香港司法机构发言人18日回应媒体询问时表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已在7月2日的声明中指出,根据《基本法》, 来自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获任命出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他们对香港贡献良多。现时,终审法院共有14名来自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非常任法官,其中9名来自英国、4名来自澳大利亚,以及1名来自加拿大。
▲香港终审法院法官名单,香港司法机构官网截图
发言人指出,里德是目前唯一一名同时是英国现任法官的非常任法官。发言人强调,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和法治乃是香港社会的基石,并受到《基本法》的保障。
针对威胁向香港停派英国法官一事,香港各界也表示谴责和反对。香港“23万监察”发言人王国兴认为,里德此次通过英国最高法院发声明,借此表达不满,明显涉及政治威胁及恐吓成分。香港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也表示,此前政府已经重申,《基本法》列明香港享有司法独立,强调司法系统不会有任何改变。
就香港国安法的执行问题,港区人大代表、律师陈曼琪16日接受采访时也指出,行政长官在指定审理国安案件前需要咨询香港国安委,相信在人选考虑过程中,会考虑到外籍或双重国籍的法官问题,而行政长官则有最终的把关权力。香港司法体系一向重视法官不应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如果法官拥有双重国籍,或曾宣誓向其他国家效忠,出于回避利益冲突的原则并不适合审理国安案件。
编辑:施薇
责任编辑:范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