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防汛应急响应调整至Ⅳ级 | |
2020-08-07 19:47:06 |
近日,长江、淮河、太湖水位持续下降,且主要防洪工程没有发生较大险情。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国家防总决定于8月7日17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Ⅳ级。
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要求,相关地区防指继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发展变化,加强联合会商分析研判,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精神,强化退水期巡查防守责任,督促各级责任人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做好江河湖库超警超限工程巡查防守工作,突出重点堤段和设施、重点部位的严防死守,发现险情及时抢护,千方百计加快受淹地区的排水,切实加强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统筹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同时,要密切监视后期局地强降雨和台风影响,紧盯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孙欣祺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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