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被史官推下了水,从无伤大雅的戏说到小说的诞生:唐传奇的“前史”
2018-01-17 1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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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询著《艺文类聚》,沿用了一则来自《世说新语》的佚文,说西晋的名诗人陆云特别爱笑:“著縗帻上舡,水中自见其影,便大笑不已,几落水。”20多年后,房玄龄等人编著《晋书》时,史官们借题发挥,把诗人“推”下了水:“(陆云)著缞绖上船,于水中顾见其影,因大笑落水,人救获免。”

唐初著名类书《艺文类聚》,在人部“笑”这个小类下,讲了三国名将陆逊的孙子、名诗人陆云的一个故事:

陆云好笑,尝著缞帻上舡,水中自见其影,便大笑不已,几落水。

故事据说是《世说新语》佚文,已经无从查考。这个笑得“几落水”的主角,到了比《艺文类聚》年代稍晚那么二十多年,唐修《晋书》的《陆云传》里,就索性……掉进水里:

(陆云)尝著缞绖上船,于水中顾见其影,因大笑落水,人救获免。

故事的主角掉不掉进水里,作为一个细节,没有历史意义。它既不曾影响任何重大历史事件,也不因为主角是个西晋时期的著名诗人,产生什么文学史意义。“差点掉进水里”和“已经掉进水里”,都是为了说明这个人善笑,一笑就停不住;充其量,就是后者笔下,主角笑起来动静更大。两个故事给人的第一印象,其实相差无几。既然如此,为什么会发生文字上的差别?在明明有一个“差点掉进水里”的版本存世的情况下,《晋书》的编者们偏偏采用了更夸张些的版本,把笔下人物推进了水里。这是不是该有个合理的解释?

参加过《晋书》编撰的,至少有21人。其中一位叫李延寿,后来又私撰了《南史》和《北史》。与《晋书》类似的现象,也出现在这两部史书中。

譬如《南史》中,有关齐梁文坛领袖沈约的列传里,写到沈约祖父沈林子,来了句“少子璞嗣”,从而引出沈约的爸爸沈璞。

中华书局标点本《南史》整理到这儿,当时就出了个校记,大意是:您怎么跟沈约自己说的不一样?——“《宋书》:‘子邵嗣,邵子道辉卒,子侃嗣,侃卒,子整应袭爵,齐受禅,国除。’是璞未尝嗣林子封爵。”

沈璞是不是沈林子的爵位继承人,对塑造沈林子和沈璞的形象、乃至叙述和他们相关的历史事件,都没有影响。唯一有可能影响的,或许是沈约在家族里的宗法地位。但李延寿是北方人,也是后人,他跟沈约非亲非故,不需要帮诗人争身后的“宗族地位”。更合理的解释,大概是:为着叙述能突出重点沈约,作者把沈家其他人当作“枝蔓”除掉了。他的为叙述方便起见,不经意给后人造成麻烦。《南史》《北史》历来为人所重的一点,就是采用“家传”式编排,条理清晰,认人方便,司马光还专门提及这点。类似《沈约传》中的剪裁,可就打读者一个措手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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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记载梁代重要文学家萧统的《昭明太子传》中,写到:(中大通)三年三月,游后池,乘雕文舸摘芙蓉。这其实是个不成立的细节,因为那个时代的农历三月,南京物候并不允许“摘芙蓉”。作者李延寿是北方人,对南方气候没有直观的体验,或许只是因为萧梁诗作中《采莲曲》太多,他“合理想象”了南朝的日常生活。

同样是《南史》,关于梁代重要文学家、英年早逝的萧统,在《昭明太子传》中,有这么一笔:(中大通)三年三月,游后池,乘雕文舸摘芙蓉。姬人荡舟,没溺而得出,因动股,恐贻帝忧,深诫不言,以寝疾闻……

这段看起来是注解《梁书·昭明太子传》的“三年三月,寝疾”。但这里有个问题。中大通三年是公元531年,这年农历三月,在4月3日—5月2日之间。当年气温较当代寒冷,南京物候并不允许“摘芙蓉”的细节成立。李延寿是北方人,他知道南方比家乡温暖,但没有直观的体验,这里的“合理发挥”就露了破绽,“摘芙蓉”三字动摇了整条记录的可信度。这或许只是因为萧梁宫廷诗作中《采莲曲》太多,李延寿觉得增加了这样的细节,才更像是南朝太子的日常生活。我们不好断言李延寿在写作中把昭明太子萧统“推下水”,但加了这些细节,萧统之死无疑增加了几分戏剧性。

初唐史书中,类似“为叙事方便”的剪裁、与前代记录微有相异的文句,还能找出不少。它们的共性,都是既不影响历史事件大方向上的定性,也不影响相关人物的大致性格,但往往能加强事件本身的画面感或戏剧性,突出人物某些特性,或者集中某些矛盾、关系。一言以蔽之,这个事件或这个人的故事,变得“好看”了。

在中国古代,官修史书通常承载当时的朝廷意志,私撰史书则传递作者本人的价值观念,讲究的都是春秋笔法。编排、措辞、详略,多半微言大义。这种单纯为着阅读时“好看”的修改,折射出撰作者的审美和性灵。同类操作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六朝时期。

讲述魏晋之际的诸家杂史,在细节上互有出入,到南朝刘宋时期,裴松之注《三国志》时就常苦恼于无从判定孰是孰非,比如“晋代曹魏”的历史现场,有各种添油加醋的版本,到底哪个才是真相呢?或者都不是?作为历史学家裴松之只能把判断的权利交给读者,他把那个时代能看到的史载版本都抄了一遍,这是没了办法的办法。然而裴的注文,也有自由发挥的细节,给后辈的史家造成“极具风格”的麻烦。其他史家多多少少也难免于此,代际相传,单纯“为了好看”所作的种种改写,频频出现,防不胜防。当然,读者们乐见这些不伤大雅的“戏说”,他们被哄得很开心。

对文字细节的类似变更,既不影响对具体人物形象的塑造,也不影响对历史进程的描述,更不会干扰历史学家的辨识,换言之在史学方面没用。“合理发挥”的现象频繁发生,似乎只能归结为历史学家控制不住自己的表达欲,但职业操守明镜高悬,大事必须不虚,于是小事就难免不拘了。可是后代同行未必这么觉得,比如李延寿对沈约等人家系的微调,会让从事士族研究的学者感到困扰。对昭明太子死因的叙述,可能让人调查梁朝“采莲”文化风气时产生误解。对东晋成立过程所作的改写,也迫使后世学者不得不加以辨析。当年这些史学前辈们,乐此不疲地一再制造类似的异文,甚至在抱怨前辈叙事不科学的同时,又给后人制造出新的麻烦。

不知道有没有谁抱怨过:既然追求小事不拘,这么热爱合理想象,干嘛不干脆写虚构作品呢?唐人刘知几就曾在《史通·书事》中,说过一句:“苟使读之者为之解颐,闻之者为之抚掌,固异乎记功书过,彰善瘅恶者也。”这些被批评的史家大抵是有自省意识的,所以到了唐朝,杂传形态的小说渐渐多了起来,这类作品另一个广为人知的名字是——

唐传奇。

(作者 王尔阳 南京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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