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诗很厉害的庞德,翻译起李白却是“外国小学生”水平?
2020-08-04 19:00:12 作者:李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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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作家李炜新作《永恒之间:一部与时间作对的西方诗歌史》近日由上海人民出版社推出。全书聚焦十个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诗人群体,以“倒叙”形式,由20世纪出发,一路回溯,连缀成纵贯三千年的西方诗歌简史。现从书中摘选关于诗歌可译性探讨的章节如下:


话又说回来,翻译为何要像奴隶一样,忠实于原文?

在摇滚界,乐队经常演奏别人的歌曲。最好的翻唱,无一例外都是因为新乐队加入了自己的风格,让老歌听上去既新鲜又熟悉。

古典音乐则刚好相反。不论是谁在台上,不论何时何地,一段演奏必须和乐谱分毫不差。一丁点的不同都能引起听众的愤怒。

为什么一旦谈起文学翻译,我们马上就变成了一群保守过头、连衬衫最上面的纽扣都不能解开的古典乐迷?为什么我们不能披着头,散着发,把吉他插上失真器,然后无拘无束地翻唱自己喜欢的那些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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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美国诗人庞德笔下的李白。名气最大的一首如下:

蓝色的群山在城墙以北,

白色的河流环绕着它们;

此处我们得分道扬镳

走上千里荒原的征程。

心像飘浮的宽云,

落日像旧友别离

远远地拱手作揖,

启程时我们的马匹也互相嘶鸣。

这显然是庞德眼中的《送友人》: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

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首先得说的是英文版简直跟写给小学生看的白话注解别无二致。这确实令人惊讶。庞德是二十世纪最杰出的诗人之一,但他译出的李白却毫无生气可言。

或许错也不在他。中国古诗的今译本,包括现代汉语译本,都无法与原作相提并论。要想配得上李白,需要一种简洁而又典雅的语言。拉丁文虽然够凝练,也绝对够古老,但光靠这两点还是不够。

因为还有一点也同样重要:李白的第三行诗,从很多方面来说都是此诗的点题之句。在这里,词与词简单的并列——“浮云”和“游子意”,“落日”和“故人情”——却为全诗增添了一份浓厚的意境,心中情愫亦呼之欲出,同时延长了上句诗里“孤蓬万里征”带来的那种莫名悲伤。然而,无论是现代汉语还是西方语言(包括可以轻易省略动词的俄语),通常都得阐释清楚词与词之间的关系。所以庞德才会笨拙地说心“像”浮云,落日“像”好友离别。李白的确就是这个意思。但一旦说了出来,原诗如梦如幻之境,便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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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庞德愿意,假如他真的下了功夫,他至少可以捕捉到原诗的韵味。说实话,除了他,也没有几位现代诗人有本领写出唐诗的那种意境。

就在他着手“翻译”中文诗歌前不久,他作出了那首所有现代文学选集里都必藏的两行诗,名为《在地铁站内》:

幽灵似的这些脸孔在人群中;

湿漉漉的黑树枝上花瓣数点。

虽然庞德大刀阔斧地砍掉了自己原作的大部分枝叶,从最初的三十行削减到最终的十四个英文词,但这两行甚至没用到动词的短诗,却绘出了一幅勾人心魄的画面,远远超过了早期黑白电影中的那些经典镜头。

那么,庞德在处理李白时,为何没做出同样的尝试?为何不运用所谓的“意象派”技巧?

他没这么做,应该是因为他觉得要对原诗有所交代。他太尊重李白了,以至于不敢随意摆弄他的文字和意思。但忠诚的结果反而是一批不入流的译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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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其实还引出了另一个问题:《送友人》的第一个字。“青”在这里显然意为“翠绿色”。但我们之所以能断言,是因为我们知道“青”这个字会随语境而变。它还可以指蓝色,绿松石色,甚至黑色。这便能解释为何庞德把“群山”描绘成跟天空一样的颜色。他查阅的字典——或者他参考的一名学者的直译——想必以为“青”只能代表“蓝色”。

但这错误的结局却是皆大欢喜。没错,它为庞德招来了谴责,但也替他赢得了赞誉。如此不恰当的色彩,而且放在一首诗的开头,让英语读者目瞪口呆,却又大为折服。单凭这个形容词,庞德便带着李白走到了先锋艺术的最前沿。

但这只引出了一个新问题:我们从译作中得到的乐趣和启发——这儿一个独出心裁的妙词,那儿一个令人深思的比喻——究竟有多少其实是译者的误解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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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之间:一部与时间作对的西方诗歌史》

李炜 著

袁秋婷 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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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记错的话,尼采是第一个把翻译视为一种侵略行为的思想家。根据他的说法,这是法国人在十七、十八世纪对罗马古籍的所作所为——也是古罗马人对待希腊文明的策略:

他们谨慎却又冲动地掸去蝴蝶翼上的灰尘,那只名为“时刻”的蝴蝶!于是贺拉斯偶尔译译阿尔凯奥斯或阿尔奇洛科斯;普罗佩提乌斯也翻翻卡利马科斯以及弗列塔斯……对他们而言,那些原作者写入诗歌的亲身经历算得了什么?作为诗人,他们不需要对古文物抱有好奇心,虽然这是历史感的根源;作为诗人,他们没有闲暇去关注那些能够代表一座城池、一片海滩或一个世纪的东西和人物:他们尽快把这一切替换成属于罗马时代的新事物。他们似乎在说:“难道我们不该破旧立新,从中反映出自己?难道我们没有权利把自己的灵魂注入这具衰朽的尸体?毕竟它已经死了,而死去的东西又是多么的丑陋!”

这让尼采得出他那惊人的结论:翻译是“一种征服”。

当然了,假如不能从最温和良善的举动中找到最阴暗龌龊的动机,尼采就不是尼采了。尽管如此,他的论点还是能解释当今中东古诗泛滥成灾的翻译现象。被译文挟持着,鲁米、哈菲兹等人只好侍奉那些他们在生前绝对不齿为伍的家伙——学者路易斯口中的“抄袭生、改编家和冒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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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译诗,最终都无法避开弗罗斯特那句挖苦之言:“所谓诗,就是在翻译过程中丧失的东西。”

或许这观点不必太认真对待。毕竟,弗罗斯特曾经扬言,自己绝无可能写不受格律约束的自由体诗,因为那就跟打网球不设拦网一样荒唐。确实如此。老夫子不但拒绝了解他那个时代的文学发展,还排斥英语以外的语言写成的诗作。倘若他的思想没这么封闭,他自己的作品也不会有一股挥之不掉的土气。

不过,弗罗斯特把世界拒之门外,也可能只是为了守住自己开辟的一亩三分地。正如与他几乎同一代的庞德所言:

英语文学史历来回避翻译作品——我猜这是出于自卑——然而,最好的一些英文书,恰是翻译过来的……英语文学以翻译为食,靠翻译滋养;每股新潮,每阵活力,皆因翻译而起,每个伟大时代,皆是翻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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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美国诗人勃莱会认为:“最好的翻译,就像从背面欣赏一张波斯地毯——可以看见图案,但差不多也就只能看到这些。”

但如果翻译的结果总是像雾里看花一样令人失望,为何勃莱还能想出如此生动的譬喻?毕竟,他的灵感十有八九来自《堂吉诃德》,而且他读的应该是译本。虽然勃莱懂西班牙语,也名副其实地译过几位西语诗人,但不管一个人有多精通一门外语,用母语看书依然比用外语看要轻松方便许多。

无论如何,以下是塞万提斯早于勃莱将近四个世纪想出的延伸隐喻:

把一种语言译成另一种……好比从反面看佛兰德壁毯,虽然人像可见,但针线太多,使得轮廓模糊不清,而且也没有正面那般光滑鲜艳。

倘若“从背面欣赏”一件文学作品真的只能看到模糊的“图案”,勃莱的“翻唱版本”为何依然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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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是翻译的种种困难——甚至不可能性——才激励了那些愿意为文学作出贡献的译者。正如当代希腊诗人兼翻译家维哥拿斯所言:“如果诗歌翻译是一项不可能的任务,那么,诗歌翻译便是一门当之无愧的艺术。”

(原题:《最好的翻译,就像从背面欣赏一张波斯地毯——诗歌可译吗?》

作者:李炜
编辑:许旸
责任编辑:卫中

图文摘自《永恒之间:一部与时间作对的西方诗歌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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