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洲、郅庭瑾 | “神兽”归笼,安全教育莫放假
2020-07-14 17:27:20 作者:李廷洲、郅庭瑾

快乐暑期,安全“不放假”。研究表明,暑期是伤害事故高发的危险期,随着暑期的到来,青少年儿童安全再次成为亟须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

坠落、溺水是青少年儿童伤害的重要原因

纵观国内外调查研究的证据,坠落、溺水、道路交通、窒息、钝(锐)器伤、动物伤等因素是造成儿童伤害甚至伤害死亡的重要原因。

针对79万个0-18岁青少年儿童伤害病例的研究表明, 49.66%为跌倒或坠落,13.25%为道路交通伤害,12.45%为钝器伤害。针对5645个病例的研究表明,儿童意外伤害的原因依次是烧烫伤(30.9%)、跌落/坠落伤(21.5%)、道路交通伤(16.4%)和异物(11.1%)。针对1083名农村6-14岁学龄儿童的调查表明,60.1%的儿童过去一年内发生过意外伤害,其中28.8%为跌倒、13.6%为锐器伤、12.7%为碰撞伤、11%为烧烫伤。

此外,《中国青少年儿童伤害现状回顾报告》显示,溺水是造成伤害死亡的重要原因,在1-14岁年龄组伤害死亡原因中,溺水占比50%。

家中是伤害最集中发生的场所

《中国青少年儿童伤害现状回顾报告》指出,79万个伤害病例中,46.34%发生在家中,15.01%发生在公共居住场所, 13.34%发生在公路或街道,10.72%发生在学校与公共场所。家中是发生少年儿童伤害最多的场所。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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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0-18岁青少年儿童伤害病例发生场所

男童比女童更容易发生意外伤害

国内外已有调查研究表明,男童比女童更容易发生意外伤害,前者伤害发生率是后者约2倍。

国内针对3019名农村儿童的调查显示,男童与女童伤害发生率分别为21.75%和10.28%。针对宁夏地区5645名儿童意外伤害病例的研究显示,男童与女童之比为1.73:1。美国461万名因受到伤害而急诊的儿童中,男童占64.1%,女童占35.9%。

7、8月是青少年儿童伤害多发月份,占比达19.67%

青少年儿童伤害具有明显的时间特征,7月和8月是伤害最多发的时间,占比分别达到9.77%和9.89%;12月是伤害发生最少的时间,占比6.5%。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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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0-18岁青少年儿童伤害病例时间分布

不同年龄青少年儿童伤害发生率和诱因有明显区别

0-19岁青少年儿童门急诊伤害病例中,1-4岁年龄组占比最高,达32.28%;其次为15-18岁年龄组,占比25.73%;再次为5-9岁年龄组,占比23.25%。如图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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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0-18岁青少年儿童伤害病例年龄段分布

各年龄段青少年儿童伤害死亡原因有明显差异。1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原因57%为窒息,10%为交通意外,7%为溺水;1-14岁少年儿童50%为溺水,30%为交通,7%为跌落;15-19岁少年儿童伤害死亡原因53%为交通,23%为溺水,8%为跌落。

低家庭经济社会地位儿童是意外伤害高发群体

针对3019名农村儿童的调查显示,农村留守儿童的伤害发生率为25.29%,非留守儿童为11.98%,前者是后者的2倍多。针对长春市1647个样本的调查表明,父母受教育程度低、经济状况较差的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率较高,且都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差异。其中农村留守儿童伤害发生率较非留守儿童高34.7个百分点。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青少年儿童安全防护的政策体系,教育部早在2007年就曾制定过《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印发《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文件,并针对溺水、食品安全、校园安全、传染病等采取系列举措。但儿童及家长安全自护能力仍亟待提升,青少年儿童安全防护体系须进一步完善。

遵循少年儿童身心统整发展的规律,强调多感官、重实践的安全教育。少年儿童的身体、认知、情绪、个性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发展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安全教育应调动少年儿童多种感官,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各方面的发展,以实现儿童的有效学习。因此,少年儿童安全教育适宜采用多种表征方式,综合运用游戏、活动、音频视频、图书、玩具等多种途径,以促进少年儿童多种感官参与,不应仅关注少年儿童认知的改变,更应着力于其安全行为的演练与实践。长此以往,才能使安全行为成为少年儿童行为习惯的一部分。

将安全教育扎跟于少年儿童日常生活与学习之中。目前安全教育多以“主题周”“主题月”等形式开展,这种一次性地集中培训,无形中将安全教育与少年儿童的日常生活和课程学习割裂,不利于少年儿童安全行为习惯的持续性培养。因此,有必要将安全教育主动融入少年儿童日常活动和课程,使少年儿童从小浸润在遵守安全规则的环境中,孕育注重安全的态度与行为。

提升家长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一系列证据表明,家长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技能对预防儿童安全伤害事故至关重要:家中是儿童伤害事故发生最多的场所,父母受教育程度对儿童伤害发生率有显著影响。应抓住儿童出生、入学前的窗口期,在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加强面向家长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普及。宣传各年龄段、各类场所常见的儿童伤害风险点,提供预防儿童伤害风险的防范知识和技能,并指导家长开展模拟操作。

高度关注伤害高发的特殊群体。研究表明,低经济社会地位家庭儿童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的伤害发生率明显更高。他们在安全意识、知识、态度以及行为表现上较弱,且农村学校很少开设安全教育课程。为此建议,第一,面向农村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开发在线教育优质课程,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第二,针对学校低经济社会家庭、单亲家庭的儿童和家长开展补偿式的安全教育。第三,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意外伤害社会保险制度,由政府补贴、监督管理,学校、社区、保险人、保险公司协同参与,降低留守儿童的意外伤害风险。

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防护的体制机制保障。儿童安全防护不仅是家庭、学校和教育部门的责任,还需要全社会、政府各部门的关注和支持。第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会同公安、卫健委、团委、水利、住建、安监、气象等部门,组织力量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空间和河流水域进行风险排查,找准薄弱环节。及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二,要积极调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基层和学生家长的积极性,充分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协力建设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细化伤害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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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

作者:李廷洲、郅庭瑾

编辑:陈瑜

责任编辑:杨逸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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