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约护士”试点方案公布,术后伤口护理、腹透管理、产后护理等纳入首批服务项目清单
2019-07-16 06:06:00 作者:唐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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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邢千里

网上下单,护理上门。备受关注的“网约护士”上海试点方案昨天正式发布。术后伤口护理、腹透管理、产后护理、安宁疗护等42项服务被纳入上海“网约护士”的首批服务项目清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会同上海市医保局负责组织和推进本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

此次市卫生健康委公布的《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网约护士”提供主体的资质有明确规定: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并且向发证机关申请,并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经所在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才可在所在地辖区内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同时,《实施方案》规定医疗机构派出的“网约护士”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部分项目如腹透管维护、PICC维护要求护士具备相应资质,能够在国家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进行查询。

至于服务内容,根据《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清单》,本市“网约护士”可提供11大类,共42项服务,这些服务都具有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等特点。其中包括术后伤口护理、腹透管理、拔火罐、刮痧、产后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涵盖多年龄段人群的需求,且中西医兼顾。

《实施方案》强调要对“互联网+护理服务”采取严格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要求试点医疗机构、区域等建立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除了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风险防范制度以外,还包括个人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纠风投诉处理程序、不良事件防范和处置流程等。

其中,首度明确要“进行首诊评估”,即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前,要对申请者进行首诊,对其疾病情况和健康需求等进行全面评估后,方能考虑派出具资质的护士。此前舆论关心的“护士上门”个人安全问题,本市这份《实施方案》亦明确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备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为护士配备一键报警装置,购买保险等。

市卫生健康委称,计划用一年左右时间在长宁、普陀、静安、浦东等区的部分医疗机构开展这一试点,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积累经验。同时,上海也计划在“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区内开展护士区域化注册管理试点,鼓励二、三级医疗机构护士到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医疗机构执业。


作者:本报首席记者唐闻佳
编辑:孙欣祺

来源:文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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