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车厢:初衷虽好,还需从现实考量
章友德 2017-07-05 09:59

6月28日是广深地铁“女性车厢”试行第一天,社会评论褒贬不一:感叹此举贴心的有之,表示无所谓的有之,也有老伯诉说不满,认为“照顾女人不照顾老人岂有此理”。现在的社会中,经济发达的城市里的上下班高峰期,由于过分拥挤,乘坐地铁的女性常常被“狠狠夹在人群中”难有尊严,巨大的人流量也带来了诸如性骚扰等许多问题。所以早在今年年初,广东省政协委员苏忠阳在广东省“两会”期间提出《关于广州地铁设立女性专用车厢》的提案,建议设立“女性专用车厢”(母婴、孕妇)、“男性专用车厢”(老弱病残)、混合车厢,让女性可以安心乘车。

首先,“女性车厢”导致男女平等的争议,我觉得我们不能用传统的观点来对今天的时代进行简单的评价,女性解放的道路是一个过程,我们应该努力从心中学习尊重每一位女性,有时最好的尊重就是承认性别差异,但不要将他们当做需要特殊保护的对象。在当代世俗国家中,设立女性车厢不是主流做法;即使是传统社会,也没有这样男女有别。在印度日本等性骚扰高发国,不得不设立女性车厢以暂缓性骚扰的数字。在女性权利受平等(指的是所有性别享有机会与权利的平等)保障的国家,很少有设立女性车厢。尊重应该是一个发自个体的内心自觉行为。一个正常的社会,确实不能有太多的特权人群,真正的需要关怀的群体各个不同的时代和社会应该有共识。

其次,“女性车厢”能不能实现对女性的保护还存在疑问。女性是生活在一个现实社会里,设立女性车厢作为暂时关怀为女性创造了一个上下班途中稍纵即逝的“虚拟社会”,下了车的女性该如何面对真实社会呢?性骚扰不仅仅只发生在地铁上啊,理论上人多的地方都可能发生,例如地下通道和电梯等等。我们要让女性独自面对“现实生活”,更需要在立法、执法、监督上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让女性下了车厢也能自如的生活在真实社会里。比如近年的我国在刑法修正案中,将“强制猥亵妇女”修改为“强制猥亵他人”也是出于将保护公民权利中“去性别化”来实现公平最大化。在这个问题上,我的观点是女性作为公民的一份子,受到的权利保护也应该“去性别化”。

最后,对于“女性车厢”的措施,关键还是如何落实。地铁车厢区分性别之后,整体列车的使用效率问题就需要考虑了,在资源本来就有限的当下,如何做出有效的安排,将这一举措落地实施也是需要管理部门要思考的。第一,不仅需要与交通状况相适应,更需要与不同社会里女性地位相适应。第二,目前城市公共交通资源相对短缺,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公共交尤甚,设立女性车厢更应结合我国的资源与能力。这需要通过加强现有资源的优化配置就可以得到比较好的解决。在中国,尤其是一线城市的高峰地铁人流拥挤,设置女性车厢是否会进一步恶化拥挤程度我们有待观瞻。

这个话题之所以被不断提起,正是因为在中国快速发展过程中才会出现。试点的“女性车厢”引发的矛盾与争议,这让我们看到,在已经设立了“为需求人士让座”的公共交通规定的现况下,没有必要将公共交通的分配与管理进一步复杂化。(作者系上海政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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