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实施!《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票表决通过
2020-04-10 10:36:57 作者:王嘉旖

760792_w750.jpg

疫情之下,不少企业都面临着如何化危为机的挑战。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称条例),即日起实施。该条例是本市今年的一项应急性立法,围绕创新容错、政府守信、企业增信等企业高度聚焦的问题,着力打造贸易投资便利、行政效率高效、政务服务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鼓励机制创新、企业谋变,坚持宽容审慎监管

“容错”,这是在条例中出现频次较高的词汇。条例中所指的“容错”并不仅仅针对企业,也包括政府部门一系列的创新探索。

针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条例指出,将明确相关行为的具体情形,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条例还明确,针对在法治框架内探索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而在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的,只要“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依法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在优化口岸监管方面,“对于申报通关存在差错的,按照有关容错机制处理”。

更宽容的政府监管方式还体现在新增“政策适应调整期”。条例指出,“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应当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但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施行的除外”。

764226_w750.jpg

政府守信、企业增信,让融资贸易更便利

在此前的座谈、调研中,一些市人大代表和企业代表纷纷提出关于“政府守信”的相关建议内容。对此,条例充分吸收并予以明确,“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采取应急征用等措施的,应当依法对市场主体予以补偿。”同时,条例明确,“本市探索建立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机制”。通过立法形式,将政府守信相关内容写进条例,无疑为广大市场主体喂下了一颗“定心丸”。

在新增政府守信内容外,条例还加入了融资增信保障内容。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由来已久。究其根源,中小企业的信用分不足,包括银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存在普遍的不敢贷、不愿贷心理。

为此,条例明确,“本市设立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同时,上海还将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及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依法与金融机构共享市场监管、税务、不动产登记、环保等政务数据和电力、供排水、燃 气、网络等公用事业数据。

作者:王嘉旖
编辑:薄小波
责任编辑:邵珍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热门评论
打开文汇APP,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Logo

文汇报

源于事实 来自眼界
DownL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