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的名义,严惩“鬼子秀” | |
2018-02-23 14:39:54 作者:叶志明 |
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身着侵华日军军服作“鬼子秀”的两男子终于被抓获了。据南京警方23日披露,他们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于22日晚分别在四川达州、江苏句容将涉案违法行为人唐某、宗某抓获,警方依法对涉事两人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5天。
此两人在2018年春节期间,蓄意选择南京抗战遗址,身着网上购买的仿制二战时期日本军服及“装备”,在紫金山邵家山(西山)一处抗战碉堡前摆拍合影,并在互联网上传照片。紫金山邵家山一带是80年前惨烈的南京保卫战的主战场之一。这种拿历史“开玩笑”、严重亵渎民族感情的恶劣行径,遭到了广大民众的严厉谴责。
从19日涉事,20日网上曝光,到22日晚被抓获,南京警方反应迅速,行动高效,广大民众在为南京警方雷厉风行纷纷点赞的同时也在思考,此类的“鬼子秀”为何会一再上演,如何坚决遏制杜绝这种无底线无节操的丑恶行径。记得去年8月,有四名青年男子身穿仿制的二战日军军服,在上海抗战标志性建筑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前合影,此事同样在网上引起广大网民的一致谴责。事情过去半年多,这种身着仿制侵华日军军服的“鬼子秀”再次上演,同样在具有特殊意义的抗战遗址纪念地,恶毒亵渎烈士英灵,严重伤害国民情感。除了道德层面的谴责,更要在立法的层面上明确条款、扫除盲点,以法律的名义,严厉惩处“鬼子秀”。
这事关国家尊严民族情感。去年8月,英国《卫报》报道说,两名中国游客在德国国民议会大厦门口行纳粹礼遭德国警方逮捕,最后每人缴纳500欧元保释金暂被释放。按照德国法律,他们面临的是“使用违宪组织标志罪”的指控,最高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深刻反省纳粹罪行,二战后德国立法禁止任何纳粹党标识,明确行纳粹礼和画纳粹标志之类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德国刑法认定,行纳粹礼可以判处6个月以下徒刑,公开替希特勒辩护、颂扬纳粹思想可判处3年以下徒刑。据悉,不仅是德国,在俄罗斯、奥地利、法国等国家,也有相关的立法规定,对纳粹二战期间的罪行公开否认、表示赞同或者进行辩解的,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借鉴国际上的成功做法,我们有必要探讨在法律的层面上,明确相关的条款,完善相关的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更高层次的法律范畴里,明令禁止任何形式宣传、传播、颂扬德国纳粹和日本军国主义等反人类、反文明的标志和行为,禁止以侵略者,特别是侵华日军的形象羞辱国民、伤害广大人民群众爱国情怀的恶劣行径。南京大学教授、南京大屠杀史与国家和平研究院研究员、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会长张生指出,几个跳梁小丑一再挑衅国人的底线,既说明历史教育的缺失,也说明劝诫教育的功能有限,有关部门应当拿出“刚性”的举措。立法机关以及相关部门,可以此为契机,完善相关法律、补齐法律短板。
我们要以法律的名义,对这种无知、无耻的“鬼子秀”说“不”。要在全社会营造严肃的法治氛围,任何宣传、传播、颂扬日本军国主义行为的,都是违法的,是法律严禁的。这里容不得任何的“开玩笑”,没有任何“取乐”的余地。
文:本报驻苏记者 叶志明
编辑制作:王秋童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文汇 |
责任编辑:王秋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