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时评 | 大写的“人”字映照中国之治新境界 | |
2020-05-26 00:36:00 作者:杨逸淇 |
66年编纂,102万条建议,1260个条文,新中国首部民法典呼之欲出!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的重要性不需多讲。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就有相当规模的民事单行立法: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那么,为何还必须要有一部民法典呢?
《说文解字》中释义:典,大册也。法典之为“典”,即在于其规模宏大,位阶庄严。此番提交审议的民法典草案共分七编,加上附则,沉甸甸十余万字。但它不是单行法的简单汇编,而是人民的权利“大厦”。恰如专家所喻,这个“典”就是一栋楼,其中的“房间”就可以看成是各种民法。编纂民法典是体系化整合、丰富、完善,因此“典”字方正而不杂乱。
3700多年前,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摩拉比法典,282条法律规范刻在黑色的玄武岩石柱上。“法典”一词从此时开始有了最核心的意义,“法典”的概念也是首次被人类文明所认可。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具有世界影响的民法典,几乎都是在民族复兴、社会转型、国家崛起的关键时期制定出来的。比如,拿破仑在1804年制定《法国民法典》;德国统一后,于1896年颁布《德国民法典》;日本明治维新后制定《日本民法典》。
当下的中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国目前唯一健在的参加了我国前三次民法典起草的专家组成员、98岁的“当代民法史活化石”金平的话意味深长:“只有共产党才能给中国以法治,也只有这个时代才能产生民法典。”
伟大的时代催生伟大的法典。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前所未有的高度谋划法治,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践行法治。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事权利宣言书”“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保障”……全国人大代表的评价足以凸显这部法典对人民、对国家、对世界的沉甸甸分量。
民法典姓“民”。纵观民法典草案,有全国人大代表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原则贯穿始终”。以人为本是它的特征,每一个条款背后都有个大写的“人”字,映照中国之治。有的禁止高空抛物,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有的规制“霸座”、“买短乘长”,明确人的权利;有的界定隐私,禁止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回应人的诉求;有的规定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尊重人的意愿;针对疫情防控,明确保护特殊情况下无人照料的“被监护人”,解决人的痛点……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法随时变,呵护着人民权利的点点滴滴,方方面面。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搜索统计显示,90后最关心民法典。微博上“为什么年轻人更关注民法典”成了“后浪”的热点话题。把民法典的价值理念、制度规范,用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科学阐释,将法治精神融进民族精神血脉,推动全民守法成为常态,这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
作者:杨逸淇
编辑:叶松亭
责任编辑:施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