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时期“国家订货”,禁止高利贷,拒交物业费,对“霸座旅客”加收票款 | 关注民法典草案·合同编 | |
2020-05-24 12:56:36 作者:单颖文 王宛艺 |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国首部民法典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共1260条,其中,合同编达526条,占了将近一半的体量,引发社会关注。
亮点:完善电子合同订立规则
相关条文:格式条款是当事人预先拟定, 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按照对方的要求, 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 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 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草案第四百九十六条
亮点:特殊时期下达国家订货任务
相关条文: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草案第四百九十四条第一款
亮点:明确谁不能提供“保证合同”
相关条文: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 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草案第六百八十三条
亮点:业主不得以“无需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
相关条文: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 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 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草案第九百四十四条
亮点:禁止高利放贷
禁止高利放贷, 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草案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
亮点:规定房屋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限届满, 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草案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亮点:对“霸座旅客”加收票款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草案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作者:单颖文 王宛艺
编辑:陈云峰
责任编辑:王蔚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