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不予保护!民法典草案禁止高利放贷 | |
2020-05-27 17:59:07 作者:王嘉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现状:近年来,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套路贷”案件频频出现。通过一步步诱骗大学生签下高额利息或是空白借款合同,“套路贷”犯罪团伙总是能成功得手。甚至,这些“套路贷”犯罪团伙在催收过程中还会引发一系列“暴力催收”问题,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例:近日,成都金牛区的向某某等人,在张某指使下,通过诱骗李某某、韩某某等多人在两份空白借款合同、收条上签名。后来,向某某等人还以不同的出借人伪造借款合同和收条,将同一笔借款捏造成两笔借款、重复起诉,骗取法院生效判决,获取非法利益,侵害借款人合法权益。
解读:“从法律层面上对禁止高利放贷予以明确,这是此前从未有过的。”来自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的李伟锋律师告诉记者,这些年来,民间借贷领域乱象频生。从套路贷到暴力催收,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受到了极大侵害。民法典草案中对高利放贷全面禁止,将进一步规范民间金融秩序。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为年利率24%。这也意味着,一旦民间借款合同中的年利率超过这一比例,双方产生纠纷起诉至法院以后,未来法院将按照年利率24%这一上限判决,“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予保护”。李伟锋说,民法典草案中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情况、约定不明的情况也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作者:王嘉旖
编辑:单颖文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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