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志清代表: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 |
2020-05-23 13:54:59 作者:张晓鸣 王宛艺 |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除了要做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文化交融发展外,还要构建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邵志清告诉记者,去年全国两会,他关注加快推进长三角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今年全国两会,他则关注示范区环境保护联防联治机制的构建。
他指出,当前示范区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方面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除了区域间的规划不协调,还存在区域间标准不统一,区域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形成等问题。“比如上下游水污染治理问题,上游如果没有控制好污染,下游肯定会受到影响。那么利益怎么协调、责任怎么分担、如何构建相应的补偿机制,都需要有相应的规划。”他建议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协调上下游区域、各主管部门间加强协作、联防联治。
邵志清建议,加强示范区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顶层设计组织机制保障。对于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机构(或联合机构),建议赋予更大的管理权限。近期重点聚焦“三线一单”管控机制对接、共同制定实施示范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法规、共同谋划区域“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重点工作,定期形成以问题为导向的有待协商解决的重大事宜清单,报请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研究决策,必要时由理事会报请“国家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
同时他建议,建立决策和执行层面的多元沟通与协作机制。研究建立如“区域绿色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等形式的协调协作机制,成员涵盖中央及地方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企业及社会团体等利益代表。一方面为区域绿色发展决策和执行提供多方视角,使社会各界的利益诉求和政策偏好得到充分表达;另一方面,为推进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规划的实施落地搭建必要的平台和桥梁。
研究建立建设开发层面利益平衡和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在邵志清看来也是重中之重。他希望改变以往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充分总结、吸收两区一县生态环境建设投融资创新机制和成功经验,在示范区发展基金和平台公司设立过程中,纳入生态环境共保联防联治的投融资需求,加强跨区域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投融资合作。探索建立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和利益补偿机制实现利益平衡,综合利用市场协调、政府协调和社会协调,形成稳定的利益共享合作链,实现长远的发展目标,使区域合作利益格局相对公平合理。
此外,他还建议创新示范区的行政管理考核机制。在污染防治管控上,研究制定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与现行以省市行政区域为边界考核挂钩的总量控制制度剥离,探索突破原有行政区划管理约束,建立区域排污总量控制机制。在区域监管合力打造上,建议在示范区相关地区行政管理考核体系中,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考核奖惩机制,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机制,同时鼓励各地探索推进环保设施共建共享、生态环保科技孵化、环保产业发展促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引导等领域的联心联建联动,在行政管理考核中设置相应的加分项,切实推动形成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强大合力。
最后,他表示,要努力推动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快推动“沪苏浙共同制定实施示范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法规”,在三地充分沟通、协商基础上,将联合制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技术方案,及三地相应承担的责-权-利界定中有待法制化、制度化的管理要求,充分纳入示范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法规体系。与此同时,三地地方人大加强与全国人大的沟通协商,研究建立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与示范区发展目标和需求相匹配的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法规架构。
作者:张晓鸣 王宛艺
编辑:史博臻
责任编辑: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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