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峰代表:与生活息息相关,闪耀大写“人”的光芒 | 关注民法典草案 | |
2020-05-24 01:30:25 作者:邵珍 |
一个词汇的热度,传递的往往是一个时代的温度。
今年,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成为两会会场内的一个重磅议题、会场外的一个热议话题。
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一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律,它所建立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制度,将作用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与你我息息相关。
“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昌盛的象征和标志。”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开门见山,为民法典草案点赞。
他说,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我国曾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近年来,又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多部法律,逐步形成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为编撰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基础。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编撰民法典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编纂而成的民法典草案,深具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更反映了人民意愿,无疑将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对于我们法律工作者来说,这部法典的编纂也具有深远的意义。”王俊峰说,这些年来,民事单行法在调整各类民事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缺乏统一严密的逻辑性和体系性。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新的民事法律,也并非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系统整合,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通过梳理最终呈现出一个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的民事法律体系。
“民法典姓‘民’。”王俊峰说,民法典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都息息相关。一个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和刑法打交道,但总会参与各种民事活动,受到民法典的调整。
在王俊峰眼中,人格权独立成编,是7编、1260条的民法典草案的最大亮点。人格权编作为我国民法典体系的重大创新,不仅是因为其独立成编,也反映在制度规则设计等多个方面。比如,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的发展,非法盗取贩卖他人信息、“人肉搜索”等侵害他人人格权的现象时有发生。面对实践中出现的这些新问题、新情况,人格权编草案进一步强化了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将“隐私”定义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将同样具有识别特定自然人功能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范围,这些规定都极大扩展了人格权的保护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人格权编草案除了对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权利作出规定,还通过“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这一兜底条款,为未来发展中可能出现的人格利益保护新情况、新现象预留了足够空间。
文:邵珍
编辑:陈云峰
责任编辑:王蔚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