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集中执法了6家涉嫌“刷单炒信”的公司。
周末去哪儿吃好玩好?先打开点评App看看评价。但网上的五星好评都是真的吗?有业内人士爆料:其间不乏暗藏猫腻,比如,“现场对接暗号——购买团购券——商家现场返现——按商家需求点评”这一串操作要求,竟是涉嫌从事“刷单炒信”业务的公司给“消费达人”布置的“探店刷单”作业。
日前,记者跟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和长宁、普陀、奉贤3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来到静安区泛欧现代大厦8楼,对一家涉嫌从事“刷单炒信”业务、组织虚假宣传的企业开展执法行动。
商家组织“大V探店”,实为虚假宣传
在一间逼仄的办公间内,执法人员正在现场调取上海蕉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群聊天记录和相关代运营合同协议。
“招募茶艺体验,时间周三至周日,两人一组,要求点评账号5至7级,照片加滤镜。”记者看到,在名为“作业群”的微信群中,该公司工作人员以群主身份向群内的“消费达人”发布“探店”信息,“消费达人”则通过抢单的方式领取任务,而这些所谓的“消费达人”基本都是大众点评5至8级的高星级用户,其中不乏粉丝上万的网红。完成“作业”后,他们便可以在群里领取商家返还的消费费用和刷单酬金。
据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工作人员陈志臻介绍,现已初步查明该公司组织的“消费达人”到店体验并消费后发布的好评是与商家事先协定好的,或在不实际体验、不使用商品的情况下发布虚假好评,以及使用虚假注册的会员账号发布好评等,以提高线上交易量、好评数和星级等效果,进行“刷单炒信”,“这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律师表示,一般的“达人探店”活动中,消费达人撰写评价,无需经过商家同意即可发布,是好是坏都是其本人的真实表达。“而这种与商家事先协议好的消费和评价行为,则是一种虚假消费和虚假宣传行为”。
据悉,根据大众点评公司提供的线索,在前期暗访排摸的基础上,此次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和各区局执法大队出动6个检查组、执法人员48人次,对6家涉嫌从事“刷单炒信”业务、组织虚假宣传的公司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经初步调查,疑似委托“刷单炒信”商户约150余家,涉案刷单金额约80万元,拟立案5起,目前具体案情仍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商业推广类好评不应披着“真实体验”外衣
找餐馆、寻觅游玩去处前,在网上查查攻略、看看点评,这如今已成为许多消费者的常规操作了。而网络上充斥着的真真假假、琳琅满目的好评推荐,也让消费者被迫练就一双“火眼精金”,却也不乏“踩雷”体验。“找餐厅时,我一般会参考大众点评上的评论内容,以此获取信息。”在沪读大学的王鑫告诉记者,她会参考评论区的内容,但不会全盘接受,偶尔也会发现明显的“水军”行为,“有时会及时绕路,但有时也会被一些博主打着真实探店旗号‘忽悠’去,结果却踩雷了,让人气愤不已。”市民吴小姐则表示,能理解写好评、找博主推荐是商家的一种商业推广方式,但商家不应将此种行为作为获取客流量的主要方式,“有这些精力和金钱,不如多投入到产品和服务上去,这样才能真正吸引并留住客户”。
对于网上真假难辨的好评推荐,刘春泉律师认为,商家打广告,或与博主、网红合作“探店”、制作宣传文字或视频等推广方式都无可厚非,但这种行为不应披上“假装路人”“真实体验”的外衣,“这是在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他说,正确的方式是规范广告和商业宣传的形式,“找消费达人推介的评价就应该注明‘商业推荐’‘合作推广’等明确的标签,而这些消费达人在承接商业推广外自发的探店分享,则应该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消费体验”。
据悉,本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期还将依法坚决打击、严厉惩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引导企业落实社会主体责任,畅通消费者监督举报渠道,推动三方联合共治,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的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作者:张天弛
编辑:薄小波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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