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疾控中心发布提醒:长江汛期,警惕血吸虫病 | |
2020-07-13 16:54:22 |
7月13日,长江南京下关站水位还在持续上涨。记者从南京市水务局获悉,14时55分下关潮位达到10.07米!超警戒水位!
为此,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重要提醒:长江汛期,千万警惕血吸虫病!
江苏、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是我国血吸虫病防制重点地区。人一旦接触含有血吸虫尾蚴的水体(疫水)就很有可能感染血吸虫病,严重危害健康。
血吸虫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寄生虫病,南京市一直积极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由于野生动物传染源和钉螺难以彻底清除,加之长江上游一些血吸虫病重点防制地区的影响,南京沿江地区感染血吸虫病的风险依然存在!
▲血吸虫病感染方式
血吸虫尾蚴主要是经皮肤侵入人畜体内,感染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生产性接触疫水,如抗洪抢险、捕鱼捞虾等涉水作业;二是生活性接触疫水,如在有感染性钉螺的地方游泳戏水、淘米洗菜、洗衣物及饮用疫水等。血吸虫病是因人接触疫水而感染的。因此,在生产和生活中避免或减少接触疫水是预防血吸虫病最有效的办法。
如何预防血吸虫感染呢?
1、小伙伴们去江边休闲游玩不要接触江水,特别是设有血防警示标牌、警示器的地段。大家看到这些标牌时尤其要小心哦!千万不能在此处洗手洗脚、游泳戏水、钓鱼!
2、因抗洪抢险等特殊原因需接触江水的人员,可采取一些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水手套、胶靴等防护用具、涂擦防护药剂等。这些措施可以极大的降低血吸虫感染的几率。
3、万一接触了江水也不要过分担心,可在接触后1个月左右到沿江地区医疗机构做血吸虫病检测,确定是否受到感染。如感染,可在医生指导下口服特效药吡喹酮可很快杀虫。
最后,专家再次提醒:如接触江水后一个月左右有发热、腹痛、腹泻、肝脾肿大等症状,应及时到当地医院进行血吸虫病检查,尽早明确诊断,规范治疗,减轻危害;如接触江水后一个月左右没有明显症状的,也可到沿江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血吸虫病筛查。早期诊断并按医嘱服药可以治愈血吸虫病,治愈后不要再接触疫水,避免再次感染。如有血吸虫病相关问题可向当地疾控中心咨询。
来源:南京发布 现代快报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付鑫鑫
责任编辑: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