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 企业所产口罩被征用?上海司法局回应:全部为依法有偿征用 | |
| 2020-02-07 16:04:28 作者:徐晶卉 | |

在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华尔街日报记者场外询问,他们获悉,总部在蒙特利尔的美迪康口罩公司CEO表示,上海工厂生产的口罩已经全部供应上海本地需求。
对此,上海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刘平表示,这个涉及到紧急状态下相关物资的应急征用。《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2条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据我了解,刚才媒体所关心的那个企业是一个医疗口罩的生产企业,我们确实有征用的行为。这当中有两个行为:一是要求其组织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的行为。二是生产出来之后,我们再按照上述规定向单位征用这些应急救援物资。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我们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疫情控制所需要的一个措施。
所有的依法征用都是有偿的,如果无偿那就是违法行为,这是毋庸置疑的。同时,政府征用物资,补偿资金是有财力予以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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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2条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作者:徐晶卉
编辑:顾军
责任编辑:姜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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